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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评选揭开民主化管理新篇章

2007-6-10  作者:于清教

   实施民主评议 彰显劳模风采



      劳模评选揭开民主化管理新篇章



  劳动创造财富,工人当家作主。6月5日,亨达集团在青岛隆重召开“亨达集团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对公司通过民主评议产生的16位企业劳动模范授予了16枚纯金特制奖章,同时,还有31名亨达员工获得了亨达集团的劳动奖章。青岛市总工会主席李皓、即墨市委副书记王建中、青岛市总工会副主席蔡绮等领导出席并为劳模们颁奖。



  亨达集团董事长王吉万说:“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此次劳模评选,源于基层授信于基层,是企业民主化管理的又一进程,也体现了劳动创造世界、企业和谐发展的精神。”



  多年来亨达集团非常重视企业民主化管理,不仅通过公司党委、工会、妇联等组织保障了员工的权益、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还在员工中成立了八大员工管理小组,引导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公司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这次集团劳模评选,更是通过工会组织各级会员以完全民主化选举的方式产生,所有工龄超过5年的员工都可以参加评选,再通过由各级代表共同组成的不低于60人的“集团公司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时按照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销售第一线,重实绩,看贡献,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拟评选名额的3倍推荐候选人。对于劳模的最后评定,公司专门制定了《劳动模范评选及管理办法》并按照评分制原则,根据其工龄、贡献、历年受到公司表彰以及获得荣誉的情况,按标准给予评分,根据评分最终确定劳模人选。评选公示过程中,只要员工提出异议,就进行重审,从而保障了劳模来自基层、授信于基层的宗旨。



  将劳模列入企业普通员工的重要荣誉,是亨达民主化管理的又一创举,体现了企业对于优秀员工的尊敬和嘉奖。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吉万亲自领导,工会具体组织实施,共评选16名“劳模”。公司所有工龄超过5年的员工都可参与评选,当选为劳模的员工,还将享受每月80元劳模津贴和20元医疗补贴;每年获得由公司安排的5-10天带薪学习、考察、旅游等奖励。



  青岛市总工会主席李皓对亨达集团评选劳模、创建和谐企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亨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行民主管理的做法,值得在青岛市企业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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