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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法制化:企业管理陷阱(中)

2007-3-27  作者:蓝善池

   二、“人治”为什么会被“法制化”

1.方法不正确。由于受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局限,制订者采用不正确的方法制订、操作制度;或是由于对业务理解错误,组织者选择了不适合企业运行环境的管理方法。



2.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有效的信息系统有助于变革者选择适用的制度,有助于制度升级。缺少数据作支持,管理者往往依赖经验、记忆、直觉、心理感受、参照物(如同行企业成功经验)等做管理。



3.利益集团保护。利益集团保障既得利益,最好的方式是利用制度保障。在“局面最优大于系统最优”的企业,变革者将利益集团的意志上升为企业制度,或者退而求其次,由“元老”操作新制度,使得制度有其名而无其实。人治制度,制度人治,都是人治法制化的原因所在。



4.保留谈判砝码。宏观经济领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同样,企业管理领域也存在“劣制”驱逐“良制”的现象。先行改革的部门必须按制度行事,然而,一旦一方不按规矩出牌,遵守规矩的一方肯定处于不利的地位。变革者先行者认为,法制化管理在资源支持、团队协作、职业发展等方面可能置本部门于不利地位。另外,如果执法不严,或者劳方的谈判成本过高,公司也趋向于利用本身的强势地位通过人治方式处理劳资关系,这就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原因。再以财务预算为例,公司对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部门可以作更清晰、准确的预算,而对管理混乱的部门则因其“暗箱”运作系统而不得法。变革者保留局部的人治,其意在保留本部门与公司、与他部门、与职工“谈判”的砝码。



5. 作为过渡措施。由于时机不成熟,英明的管理者会将人治法制化的管理方式作为“人治”向“法治”的过渡措施。举某公司市场终端管理为例。发展初期,企业依靠业务代表大胆的冲杀,代理商患难与共的支持苦心经营,不免疏于对市场终端的控制。现在,如果要取得更大的发展,企业不得不面临两难的选择:放任市场终端的管理,不但销售受制于人,企业也难以成长;控制终端规范市场管理,却要冒业务代表和代理商流失,重建经销网络的风险。权衡风险与收益,人治法制化就成为企业的现实选择。

  通过原因分析,我们发现有一些原因是合理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采取措施改良催生的土壤,减少、消除人治法制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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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善池

? “战略到动作:绩效管理打造执行力”培训创始人。

? 倡导“4了”培训效果:学员在训练现场达到“知道了、理解了、会做了、做过了”的培训效果,回到真实工作环境即能应用实施,变得“有信心做了”。

? 主张绩效管理要通过战略理解、流程优化、任职资格与素质潜力、关键绩效指标4方面结合,实现方向、行动、能力、指挥棒4方面协调,打造企业的执行力管理系统。

? “案例-理论-工具-练习-交流-评述”:借鉴ISO9000体系要求,六阶段标准流程训练法最大程度保障不同基础的学员达到培训效果。

? 总结一套战略制订分解和流程优化的通俗方法,让生产技术销售背景的“非职业”经理人能够掌握“怎么做”的技能和工具。战略实施要打一场全员参与的“人民战争”,需要“农民级”武器。

? 培训技巧“一般”,解决问题“非一般”――课程训练风格。

? 曾任职于世界500强企业美国友邦、著名家电企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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