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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战,你准备好了吗?

2006-9-18  作者:郭云平

  文/郭云平
  
  孙子兵法: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品牌营销,老板心中说不出的痛!
  
  当中小企业还失陷在产品、价格、款式等竞争的泥潭中的时候,很多的大中型企业扛起了品牌的大旗,率先成为了行业的冠军企业,而品牌企业的老板成为了行业的杰出人物。
  
  能够以品牌为目标,通过营销整合上下游的企业少之又少,多数企业是以生产为中心。老板营销观念上的先天不足,促使营销组织不健全,营销功能不足以打造品牌。这是多数老板心中说不出的痛。
  
  很多企业想学雷士,想自己的企业有雷士的成长速度,那么老板就先学吴长江。看看吴长江做了什么?从最初的学徒、到股东、到董事长,吴长江做了三件事:产业链的整合,供应商经销商对他的支持是他成功的前提;打造国内最成功的照明营销团队,这是雷士品牌市场占有的后盾;与其说MBA的学历,不如说求知与探索的个性,是他无论在品牌营销,还是在资本运作中都表现得游刃有余的保证。
  
  雷士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他走过来了;雷士也不是不可以挑战的,再打造一个雷士出来很难,但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作为老板的你,有没有这个潜力。想当年雷士运作营销,生产外包,连厂房都省了。出身雷士的品上,则为了证明生产能力,租个厂房才算让经销商放心。
  
  营销是过程,品牌是结果;没有过程,何谈结果?
  


  看到了品牌竞争的优势,中小企业还没有完全搞懂企业营销要做什么的时候,就扬言要开展营销战了。企业主给自己企业的定位往往是行业的最强者。于是,做商业照明的瞄准了雷士;做家居照明的瞄准了欧普;做工程照明的瞄准了三雄极光;。好像自己的企业突然之间就可以和业内的第一名相提并论了。很有一种大跃进时代赶超欧美的雄心壮志。
  
  
  
  善于营销战的高手,总是预先创造不被竞争对手战胜的条件,来等待可以战胜竞争对手的时机。做到不被竞争对手战胜,全靠自己的主观努力,也就是企业的销售研发、生产等流程管理良好;能否战胜竞争对手,则在于竞争对手是否有隙可乘。所以,营销高手能够做到不被竞争对手战胜,而不能做到使竞争对手必定被我战胜。所以说,胜利是可以预见的,却是不可单凭主观愿望而强求的。
  
  
  
  一、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基础因素?首先要整合企业资源,明确企业的战略目标,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来自企业资源的多个方面组合。从大方面来讲,主要取决于以下这些方面:资本运作、营销服务、生产制造。从企业市场竞争的角度讲取决于以下这些方面:产品、价格、渠道促销。核心竞争力一旦确定必须在一定的时期内坚持贯彻到底,当企业进入下个时期的时候,又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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