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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特训与实战一本正经》(4)

2006-9-4  作者:李野新

  第三章  中国直销历史发展最新报告
  从1990年第一家外资直销企业雅芳登陆中国开始,到规范直销企业与“老鼠会鱼龙混杂;从持续八年的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到传销企业转型经营的浴火重生时期;从充满神秘色彩的直销厦门会议,再到以《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为标志,“中国直销业”正式迈入有法可依的崭新时代,至今中国直销已经到第十六年。20世纪80年代——1995年是萌芽诞生时期;1996年——1998年是前直(传)销时期,也叫机会导向性时代,是百家争鸣群雄混战的时代,有国外直销巨头,国内新秀,有合法的,有非法的,当时非法公司多于合法公司;1998年4月——2005年12月是禁止转型直销时期,也叫政策导向性时代,2006年是中国直销元年,自此中国直销进入规范直销时期。
  一、中国直销发展的四个阶段
  直销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即萌芽诞生时期(20世纪80年代——1995年)、前直(传)销时期(1996年——1998年)、禁止转型直销时期(1998年——2005年12月)和规范直销时期(2006年—— )四个阶段。
  (一)萌芽诞生时期(20世纪80年代——1995年)
  随着直销事业在世界范围内的腾飞,特别是日本的企业开始向外输出直销后,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中国大陆,标志着传销登陆我国。这是一家没取得任何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也未给予干预。这家公司一开始便按照明确的直销制度来销售床垫。从深圳开始起步,然后进入广州,其发展速度之快,连这家公司自己都吃惊。广东商人的敏锐此时显现出来了,许多人看到了直销的诱人前景,更多的直销公司如滋长的滕蔓般蔓延开来,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又如春笋般发展起来。最初的直销网络主要是由中国台湾、香港和美国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商发展起来的,他们主要在广州、上海、天津、北京、厦门、福州等沿海城市和大城市操作。
  到第一家以直销(传销)正式申请注册登记的中美合资广州雅芳公司1990年11月14日正式成立,在我国的诸多城市已经风起云涌了很多这样的公司。自办的、外资的、中外合资的……真有一种“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感觉”,人们纷纷开始从事起这个新兴的事业。《传销研究》杂志的调查显示,这一时期在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29个城市有多层次直(传)销公司在活动,大多位于沿海比较发达的城市,不过在西藏等不发达地区也萌芽、生根了。这些企业的大部分传销商年龄都在41岁以上(48%),有至少2年大学学历的传销商占57%;做兼职销售的人占78%。有一半以上的传销商下线人数年龄在25岁左右。人们加入传销商的原因和加入其它行业的原因没有多大不同——28%的人想赚外快,40%的人只想做一番尝试。(直)传销风暴山雨欲来,非法“老鼠会”尾随而至。在中国,“老鼠会”出现的时间之快超过了美国和日本。1994年5月,出现了有关金字塔销售的报道,报道涉及一家在北京销售钻石的中国台湾地区公司。该公司要求每个新人加入公司时,必须购买价值不低于8000元人民币的钻石。该加入者推荐3名或更多的新人或下线加入公司后,便可以晋升为“一级直销商”。最高一级被列为“五级直销商”。一个5层的网络可包含364个加入者,每层致富的“红利”分别为17%、20%、23%、27%和32%。该公司于1994年4月开始运作,1994年8月被政府查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该公司就召集了3154名加入者,销售收入约达1800万元人民币。政府还不得不派公安人员来驱散几百名愤怒的直销商,这些直销商只是希望把钻石退还给公司拿回他们的投资。乱来的例子不计其数,包括飞涨的价格,一个价值450元的摇摆器被卖到3000元至5000元,而一个保健床垫竟被卖到6万元。南京一家公司据称逃税近100万元。几千名直销商未经许可就组织集会。还有一些报道是描写一些在上海和深圳地区利用金字塔欺诈推荐新人、销售珠宝的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公司。
  比台风更猛烈的“直(传)销风暴”让很多人开始兴奋、迷茫、幸福继而失落,在巨大的心理落差面前,人们已经无法冷静地判断。
  面对传销的迅速发展和金字塔欺诈活动的出现,政府、直销企业和专家学者,对在缺乏对直销在全球市场上操作了解的情况下,如何发展中国的直销市场倍加关注。《中国:迎接直销风暴》,这本1993年出版的书,被认为是第一本有关中国直销的专著。各种研究期刊中,最重要的是《传销研究》。在1993年11月至1995年2月期间,在北京召开了至少5次直销研讨会,为该行业奠定了理论基础,即明确多层次直销是合法营销方式,是市场发展的产物,是全球发展趋势的一部分。同时达成共识就是制定发布相关的法规并建立直销协会是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最佳保证。
  在加强研讨的同时,面对传销中的负面行为的影响和危害,国家开始严厉打击。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有关管理办法。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知》,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直销规定。随后于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从制止到查处,官方的态度逐步明确,非法传销得到一定的遏制。传销业进入了一个相对平静期。这个时期,官方态度比较模糊,只是查处违法行为,并未对该行业表示绝对禁止。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这两个通知并未完全得以贯彻。这使“老鼠会”的头目们在满天阴雨中似乎依稀看到一线生机,而地方保护主义则给这个生机提供了继续潜伏、发展的温床。
  1995年,随着传销狂热在沿海的冷却,开始向内地扩展。主要发展的城市为东北的沈阳、中原的郑州及西南的重庆等中心城市。在内地城市的发展使传销呈现出完全的混乱,上百家传销公司及高达200万的传销人员给政府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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