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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让消费者做“老板”

2006-5-5  作者:黄孝年

  黄孝年 李绪容

  "在运用网络营销的时候请大家记住"消费者永远是老板"这一理念。"3月22日,美国PublicisGroupeMedia(PGM)广告集团的首席创新官、国际公认的新媒体营销大师RishadTobaccowala先生,在网易举办的"新拐点新突破--2006网易网络营销论坛"上这样告诫从事网络营销的同仁们。

  在这届"网络营销论坛"上,网易销售副总裁江志强先生与中美韩三国的网络营销专家以及国内150多位广告代理公司、企业和媒体代表一起,以全球化视野,探讨数字化与网络营销的发展特征与未来趋势,共商运作之策。其实,长期以来,网易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积极参与业界各项活动。自2004年起,网易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多场"网易网络营销论坛",以期为更多的广告主带去世界最前沿、最先进的网络营销理念、方法和经典案例

  从网络营销的发展历程和趋势来看,网络媒体逐步被广告主所重视,在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方面被不断加以应用,未来的世界肯定是数字化、网络化的,网络营销也已经步入一个新的转折点(拐点),它将给整合营销战略注入新鲜"血液"和新动力。未来将是网络广告走向成熟的重要变革时期,那么,如何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答案是坚持"让消费者做"老板""。

  为什么消费者是"老板"

  营销针对的永远是消费者,而他们的消费行为以及对媒体的期望在网络的影响下正在改变,交流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而主动性交流方式日益受到青睐:移动数字媒体(ipod音乐播放器)、社交网站(我的空间)、测试产品(google)、网络日志(博客)。

  现在市场已经是买方主导的市场,消费者的期望值也正在发生变化,我们的营销目标也需要做出相应变化。消费者的需求是"要占主动、要求有控制权",他们想以自己的方式进行营销,而且是即时的,不光是要你告诉他们,你还要给他们演示、沟通。消费者要求的是要和他们连接上,和他们互动,要看到他们和聆听他们。换句话说,品牌信息传递的过程中,消费者个人对品牌信息拥有控制权,实际上他们不需要由"老板"来管着他们,他们取代了所谓的分销商或代理商,而他们自己就可以成为"老板"。

  对于从事营销的人来说,他们的老板不再是公司里的上司,而是消费者,按照宝洁公司董事长所说"消费者就是老板"。我们大家都应该记住,在以科技为本的世界里,消费者就是老板。

  消费者做"老板"的环境条件

  根据iResearch的调研数据,2005年中国网络广告费用支出达到了31.3亿元,增长了77.1%,超过了杂志广告的24.9亿元。5年间,增长了近7倍,用新兴媒体或辅助媒体来定义网络显然已不合时宜。而预计到2010年,这一数字还将扩大至157亿元。正如美国网络广告局(IAB)主席GregStuart所说:"网络已经成功地跨入主流媒体行列,成为了在整合营销战略中一个的再也不能被忽略的媒介。"网易销售副总裁江志强先生认为:网络广告市场在2005年发生的变化,不仅改变了原有的模式和格局,还标志着网络营销进入全面成熟期的标志性拐点。

  一、中国互联网进入宽带网络时代。目前,中国已经拥有1.11亿网民,虽然对于总体人口的渗透率还不到10%,但宽带上网的网民数量已经达到6430万(CNNIC第十七次报告统计数字),占总体的58%。从网络广告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经验来看,宽带用户超过一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里程碑,它将会给网络营销的策略和应用形式带来很重要的改变,比如客户可以在网站上做更丰富的富媒体广告......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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