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灵活实施终端买断行为
江苏/韩明华
目前终端通路运作非常不规范,进入终端的门槛也越来越高,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名目繁多,如进店费、促销费、终端买断费、店庆费、堆头费等。有的卖场在厂家产品进驻前,还会与厂家“约法三章”,约定在某断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销售额,合同到期后,若完成不了预期销售,差额部分则由厂家买单;如果长期销售不好,还会面临被卖场“扫地出门”的风险。凡此种种,均给大众消费品的卖场操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在卖场的高压政策下,为了抵制竞争品牌蚕食有限的终端货架资源,为了提升自己的销量,弥补付给卖场的高额费用,曾几何时,终端买断现象悄然兴起。厂商双方似乎都尝到了“买断”的“甜头”,近年来,此种现象愈演愈烈,并已逐渐演变为终端市场约定俗成的一条行规。
在业界,终端买断的形式一般有三种:一种是只买断终端货架的陈列权,其结果是花钱买断的厂家可拥有整个品类货架的专营权,非买断厂家则遭到“清场”的冷遇;另一种是只买断终端的促销权,其结果是只有买断的厂家才有权派驻促销员,且商家还会在产品的终端展示、促销活动等方面给予买断方很多的优待权。还有一种是全权买断式,其结果是厂方同时买断终端的产品陈列权和促销权利,这也是目前常见的一种买断方式。特别是在浙江市场,终端买断促销权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竞争品牌在买断促销的问题上“不惜血本”。
在竞争品牌终端买断攻势日益“疯狂”的今天,是......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