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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普到朗讯:拔出萝卜带不出泥?

2008-4-16  作者:张华强
反商业贿赂具有追溯既往的特点 ,我国反商业贿赂面临追溯难题 ,建立反商业贿赂追溯机制亟需破冰

  美国朗讯公司因行贿被罚款的消息至今还有一个悬念:发生在中国的商业贿赂,受到美国政府的处罚后,在中国为什么拔出萝卜带不出泥?其实这个疑问早在2005年5月德普事件发生后就被人们提出来了。不过那个时候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反商业贿赂的立法问题,而此次的悬念则涉及到商业贿赂事件的追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建立有效地反商业贿赂的追溯机制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

  反商业贿赂具有追溯既往的特点

  朗讯公司现名阿尔卡特朗讯,从这一点来看,所谓对朗讯公司的罚款就具有追溯性。美国司法部、证监会宣布与阿尔卡特朗讯“达成和解”是在2007年12月21日,而商业贿赂的事件发生在朗讯被合并前的2000年到2003年,是一本陈年旧帐。这种情况并非只发生在朗讯公司一家身上,2005年5月,美国加州医疗诊断设备公司DPC和美国司法部同时宣布对DPC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被处以480万美元的罚款,通过贿赂取得中国相关医院订单的事件被追溯到11年之前,即1991年到2002年期间在中国行贿。

  商业贿赂事件的被发现具有滞后性。对商业贿赂法律责任的追究只能是在商业贿赂的事实发生之后,这与商业贿赂的预防与商业贿赂的中止的特点都不同。预防措施是在商业贿赂发生之前进行的,商业贿赂的中止是在贿赂实施的过程中,而商业贿赂法律责任的追究只能在造成事实之后才可以被有关部门提起。与追究其他案件法律责任的事件相比较,它具有更多潜伏条件。商业贿赂作为幕后交易,具体实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具体实施或者授意实施者是企业的决策人,他们利用的是职务的便利,不容易被局外人察觉。为了安排好这些电信行业高管的“旅游行程”,表面上是以“参观工厂”的形式出现,朗讯甚至在新泽西的总部成立了一个“中国业务运营支持小组”。同样,德普11年来向3家医院行贿160万美元,也是经过总经理授权,且作为销售支出入账了的,并没有超出“管理”的范畴。从进行商业贿赂到获得商业利益,因果关系的显现周期可能要几年。正因为如此,商业贿赂被局外人发现,往往需要一定的时日,有的则是因为受到其他事件的牵连被萝卜带不出泥,暴露出涉案嫌疑。

  商业贿赂事件被立案后进行调查需要相当的时间。造成商业贿赂事件被发现所具有的滞后性的各种原因同样会影响到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取证,没有内部的配合有实质性的进展。从商业贿赂暴露出涉案嫌疑到最后定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即使在企业内部没有阻力,要将数年前或者十数年前的事件在证据链上复原,也需要相当的时日。朗讯中国事件的最早露出破绽,缘于2003年8月沙特阿拉伯的电信&计算机国家集团向纽约联邦法院提起的商业贿赂起诉,此后有关部门才发现朗讯中国的业务中一些资金往来不正常,才被抓住“狐狸的尾巴”。直至2007年年底案件的查处尘埃落定,历时5年多。等到处理结果公布,常使人有“时过境迁”之感。

  商业贿赂事件发现的滞后与立案调查的延时,反过来又增加了定案处理的变数。由于竞争的加剧,十年左右的时间对于一个企业以及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来说,难以避免地会遭遇市场沉浮地考验。朗讯中国区CEO戚道协、COO关赫德、青岛朗讯的财务经理黄锦昆及一名青岛朗讯市场部高管2004年时已经因为这起丑闻被公司开除。2006年朗讯又被法国阿尔卡特兼并,后并后的公司更名为阿尔卡特朗讯。在当事人与法人主体都有变动的情况下,假如主体变更在某一种责任的规避上取得“成功”,即使商业贿赂的事实被查清,也可能会在追究责任时因法律关系的变迁而难以落实。如果考虑到法律追溯还要受到追诉期的限制,各种变数又会增加办案的风险,也会影响办案人员和办案机关的决心。

  我国反商业贿赂面临追溯难题

  早在2004年11月,“朗讯门”事件在美败露8个月后,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就向北京市反贪局提交了一份长达800页的文件,就其公司在中国运营中涉嫌向中国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其中涉及到中国几大电信运营商。此前德普向3家医院行贿也确有所指。但是到目前为止,公众没有得到任何与此有关的公开信息披露,难免会产生“拔出萝卜带不出泥”的疑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从实践方面来看,是因为反商业贿赂的执法面临着种种追溯方面的难题:

  首先,企业自我净化动力缺乏。一位前朗讯市场部员工告诉记者,“这个案件当时之所以被揭露,是因为公司的内部调查”。德普被罚事件中,子公司的贿赂行为则是由母公司首先发现,并被及时报告其有关政府部门的。在我国的企业管理中很难做到这一点,企业高管碰到类似的质疑首先考虑到的是如何把这件事情“捂住”。其根本原因从财产关系上讲是没有真正的主人或者真正的主人没有远见,缺少利益驱动,决策者觉得追溯过去对当下没有什么好处,有一些惯性在作祟。追溯商业贿赂往往要和当前的公司政治联系起来,如果不利于或者有害于当前公司政治的平衡,则“既往不咎”甚至“护短”。对于关注当前业绩的企业高管来说,有“今官不问前朝事”的习俗,不屑于把精力用在翻陈年旧帐上,习惯于息事宁人。当然也有务实方面的考虑,追溯商业贿赂事件不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最终要由企业买单,很少有人愿意做这种自己赔钱让别人赚吆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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