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7年2月6日国务院第485号令公布了《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07年5月1日施行。《条例》不仅为规范在中国特许经营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由于《条例》本身对特许商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条件较2004年12月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
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明确、更开放,因此得到了外国特许商的极大追捧,将有大批国际知名品牌选择进入中国市场寻找合作伙伴。这无疑给国内的
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
商机。
与此同时,国内有约8000万持币待投的潜在
加盟商。
商机凸显
一方面有大批的希望进入中国的国际品牌,一方面又有众多的潜在加盟商,同时还有遍布各地的已开发的、待开发的商业地产项目,但是,三方面却由于信息不畅通,造成了相互需要,但又相互找不到彼此的局面,企业、社会资源大量浪费,效率低下。更有因为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大家即使获得了一些信息却又不敢轻易合作的尴尬。
机构抢先机
据中国
连锁经营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希望加盟外国特许品牌的投资人(包括企业和个人)的调查发现,选择加盟海外特许品牌的群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由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中小型
房地产开发商、煤矿业主、油矿业主等原来依靠资源开发获利的企业正处于“调整产业方向”的阶段,近年来一批具有这样背景的企业通过购买外国的连锁品牌在中国或中国某个区域的特许经营权,不仅为闲置的资金找到了投资方向,更重要的是开创了新的事业。
二、由于市场
竞争加剧,人民币升值,配额、反倾销、劳动力
成本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外经、外贸企业面临着重新洗牌的局面。但是这些企业发挥其拥有懂外语、了解国际贸易规则和市场的高素质人才的优势,也将目光转移到通过购买国际连锁品牌的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调整业务发展方向。
三、一批具有一定连锁经营发展和管理经验的本土企业,希望通过购买国际连锁品牌的特许经营权,实现多品牌、多行业、多业态的
战略发展。
四、买方市场背景下的“通路为王”现象,流通业的“高
现金流”现象,投资零售、餐饮、服务业项目相比投资高科技、生产型企业、基础设施等的回收期更“短、平、快”的现象,也是吸引各路人马“加盟”的原因。
五、近一两年来,
基金、风险投资、外国企业资本
收购和外国连锁总部回购等情况频频发生,产生了“网点套现”的示范效应。如果选择加盟外国某一品牌在中国的区域加盟权,待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卖出或让总部回购而套现,是部分企业选择加盟国际连锁品牌的考虑。
但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选择国外成熟行业中的成功特许品牌,且符合国家“十一五规划”,节能、
环保、绿色、健康等
消费者需求和社会未来趋势的,但在国内还属于新行业、新业态是大家第一共识。与海外特许品牌的合作,可以借助国际品牌的影响力,借鉴成熟的经营
模式和管理与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特许经营投资风险投资人是大家的第二共识。
协会搭平台
作为连锁经营领域惟一的全国性行业
组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依托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特许经营协会、外国使馆、商务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在世界特许经营企业和服务机构中的影响,组织国际知名特许商来华,长期为国内广大有意选择外国特许品牌投资加盟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举办“海外特许商机加盟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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