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区域品牌化 ,城市重新品牌化 ,城市辖区重新品牌化
前言
就品牌营销的角度来看,城市下辖的每一个行政区域也可视为是“产品”,并予以品牌化,因为该行政区域提供了劳动力、土地、物业及基础建设给各个产业所使用,同时也提供居民房屋租售服务、购物、休闲及其他能满足居民生活机能需求的相关配套设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吸引更多的产业投资者、观光客及移民进入,很自然地就形成了城市与城市、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竞争,而「品牌化」则可以促进该区域所提供的“产品”获得深度的推广。营销学家罗洛和昆哈(LouroCunha)将「品牌」定义为:“品牌是一个功能性的、情感性的、相关性的及策略性的多元化组合体,透过这样的组合体在群众心里产生一系列独特的联想”。换句话说,也就是群众对品牌的一些想法、感觉及态度,并由这些元素创造了群众眼中所谓的「品牌形象」。这两位营销学家同时指出,「城市辖区品牌化」应以该区的“核心利益点”、“风格”及“文化”针对区外群众诉求,协助潜在的投资者、移民或观光客辨识“产品”来源是否完全迎合了他们真正的需求所在。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解读,品牌化将为区域提供最具实质性的竞争优势,争取更多的目标顾客群进入投资、观光,或移民。
区域品牌化
事实上,品牌营销技术进化到今天,将城市所管辖的区域赋予“产品”的概念,在国外已不是什么新鲜的理论,且早被广泛的应用多年。既然是“产品”,那么它本身就存在着一种可替代性的本质,更由于商业投资国际化趋势不断地滋长蔓延,以及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竞争,「区域品牌化」即变成了必要的过程,如此才能激起企业的投资兴趣,或争取到承办重大的体育与艺文活动(如:2008北京奥运、2010上海世博),或成为观光旅游的中心樞纽。近年来,国际间城市品牌化已是相当普遍的概念,例如:英国的利兹(Leeds,英格兰北部的城市)定位为“令人意想不到的城市”,伯明罕(Birmingham,英格兰中部的城市)则将自己塑造成“欧洲的会议城市”。品牌印象的塑造必须反应出人们对该城市的渴望是什么,换言之,也就是将该城市所拥有的共同属性、利益点、关系、计划及价值去捆绑顾客在这个区域里能获得什么样的“产品”与“服务”。品牌形象的每一个构成要件都应该具备一种理性的、或感性的元素去诉求既定的潜在顾客,同时还要结合所有的相关属性,创造出一种无可替代的品牌经验。
城市重新品牌化
跟许多大型企业一样,城市或区域也可以重新检验体质、改造品牌形象,并建立起全新的品牌认知。英国营销学家威斯特(West)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几乎所有英国“后工业革命时代”的每一座主要都市或城镇,无不采用营销技术为自己重新定位和改造品牌形象,其主要目的乃在于唤起政府官方的激情、让市民以自己的城市为荣、凸显出自家城市与其他城市的与众不同。进行区域品牌化活动主要是针对目标市场将既有的、过时的印象重新予以定义,或是改造地区的特征及不合时宜的旧有认知,并与潜在顾客进行沟通。换言之,区域品牌化必须为该区域在市场上找到好的切入点,并予以重新定位,让全新的品牌形象与“产品”信息能够准确的击中目标投资者、移民者及观光客。
在威斯特的研究报告中显示,英国的许多重要城市如葛拉斯哥(Glasgow)、曼城(Manchester)、利兹(Leeds)、纽卡斯尔(Newcastle)均已先后完成了重新品牌化的工程。过去,由于这些城市的老化、衰退,再加上媒体不断地推波助澜,使得这些城市逐渐给人留下了经济停滞不前、社会问题丛生、高犯罪率、文化沙漠、流浪汉天堂、脏乱无序、缺乏公共道德…等诸多不良的负面印象。因此,要彻底从人们的脑中剔除根深蒂固的负面印象,让自己的城市脱胎换骨,即变成了这些城市当局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而「重新品牌化」则是唯一的策略选择。例如:1991年,曼城进行了重新品牌化活动,企图将即有的负面形象扭转成一座生气盎然、文化氛围浓厚的国际都会城市,以“英国的生命与灵魂”为核心主调,搭配一系列的视觉传播设计效果,强烈地传递着曼城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创新、又散发着优雅文化气息的城市。
同样地,苏格兰第二大都市葛拉斯哥,亦于80年代期间和90年代初期,分别策动了两次重新品牌化活动,第一次是以“欢迎回到葛拉斯哥老家”为主调,并塑造出一位著名的代言人-“快乐先生”,将该市及全体市民重新定义为“友善的、亲切的......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