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一、对企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远景。 ,二、对组织缺乏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三、公司的制度系统或严重缺乏或严重混乱。 ,四、程序系统严重的混乱或缺乏,操作语言严重不发达。 ,五、缺乏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整个信息系统严重混乱的状态。 ,一、系统规划与远景系统(企业纲领性文件) ,二、岗位的职能与职责系统 ,三、制度系统 ,四、操作流程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 ,三、管理的生命力来自员工 ,四、未来之路:向企业家学习、与企业家共同成长
一、引言
伴随着中山《聚龙集团经营管理大纲》、《指甲钳厂(2007年度)经营方案》与深圳柏星龙包装设计有限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程序语言文件的落地,中国管理律师从理念成为了现实与实践,同时也初步完成了中国民营企业(创业版)基础管理模块的设计。
在人们传统的习惯与概念中,律师似乎就是也打官司紧紧联系在一起,似乎是打官司的代名词,忘记了“治大国如烹小鲜”这样基本的常识,“治大国如烹小鲜”,同理“烹小鲜如治大国”,以此类推:“治企业如治大国”、“治企业如烹小鲜”。
企业的规模无论如何,相对于治理国家来说都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管理企业既要有治大国的胸怀与气势,也要有烹小鲜的细致与完备。
治大国无非政治与法律,只不过传统社会以政治为主,现代社会以法律为主。无论在哪个社会、什么样的社会形态,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与事务,法律手段不能解决的用政治手段,政治手段解决不了的,最后由强大的国家机器军队、警察、法庭非常的法律手段来解决。
所谓政治,无非就是一小部分人对绝大部分人的统治与管理,所谓法律无非政治中的一小部分人为大部分人设定(制定和认可)的游戏规则(法律语言称之为行为规范)。企业与国家仅仅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也仅仅在“大鲜”与“大国”之间,是故“治企业如治大国”;
企业是一个组织,是由一群人组成的并具有独立人格的组织,正如一个人一样,五脏六腑都不可有缺或有损,正如“烹小鲜”一样,无论主料、火候、各种佐料的配比与配伍,所以的“工序”“工艺”与“流程”缺一不可,否则将食之无味。
所以企业管理既要像治大国一样有为,还要有烹小鲜一样有味,这才是管理真正的目的与快乐所在,否则企业管理必陷于的无为与无味。
企业管理缘何总是无为与无味?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企业,大部分既没有治大国胸怀与气势,也没有烹小鲜的细致,总是在无为与无味中徘徊,表现在:
一、对企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远景。
大部分的企业都被上眼前的利益、眼前的人、眼前的事困住了,根本无力考虑五年、十年、二十年以后的发展,相对于治理国家来看,就是缺乏宪法纲领的企业,是企业人格不完备的企业,其实就是一个没有精神支柱与灵魂的企业。
二、对组织缺乏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大部分企业是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发达,五脏(心、肺、脾、肝、肾)不全,企业往往把关注点都放在了利益和直接生产利益的技术、产品上,而疏忽了企业内在的管理系统的完善,大部分企业连决策、组织、规划、执行、监督、行政、人事、信息、计划等方面的机构与职能都没有,这类的企业基本没有计划或规划的功能,正如腔肠动物一样在存活着。
腔肠动物是构造比较简单的一类多细胞动物,全部生活在水中。腔肠动物的身体由内胚层和外胚层组成,因其由内胚层围成的空腔具有消化和水流循环的功能而得名。腔肠动物只有一个口孔与外界相通,进食与排泄都由这个口出进。和其他后生动物相比,本门动物无体腔,仅相当于胚胎发育的原肠胚期,因而未能产生特殊的器官(如呼吸、排泄和循环等),常见的腔肠动物有海蜇、海葵、珊瑚等。
以此类推,上述企业可以这样来描述:企业是构造比较简单,由多个人组成,全部生活在钱中,这类企业只由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进与销售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与外界相通,进销都是通过这个部门或人,和其它企业相比,这类企业对资本、人才、技术、产品没有储备,仅相当于一个生产车间,因而未产生决策、规划、计划等组织。
三、公司的制度系统或严重缺乏或严重混乱。
这是中国企业界两个非常极端的倾向,前者在管理上随心所欲,了无章法;后者是制度成堆,或者是抄来的或者是管理根据自己的意志制定的约束他人的清规戒律。企业或者是泛滥成灾,员工的一言一行都在监管的范围内,或流于形式,制度总在挂在墙上,落在文件上,而不是行动上,花很大的精力制作了一大堆的“制度木乃伊”;
当然更有大量的企业陷于“制度的陷阱”不能自拔。所谓制度陷阱是指由于核心制度缺失,或者制度执行失范,或者制度供给的程序错位,或者安排制度与制度环境不兼容,或者成本无法分摊等问题,出现制度供给的边际效率下降、不变,甚至安排制度难以运行的现象。
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紧接着就会制定更多的制度来防止它,结果导致制度越来多,往往前后矛盾、无法执行,从而失去效力与效率。
制度陷阱往往是由于过于迷信制度,忽视制度中的人主观能动性的作用造成的,制度都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和遵守的,制度是靠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自觉、自动、自发地共同遵守来保证,而不是靠强制、强迫、制裁、处罚来维持的。
自觉为主、处罚为辅就是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都是管理者与被......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