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手机厂家的渠道基本是在各区,各省或者是各市寻找代理商,这样的做法的手机厂家很多,如MOTOROLA,NOKIA,等贸易手机厂家,国产品牌也大都采用这样的销售渠道,也有不采用这样的销售渠道的如三星,他们在全国寻找几个大的国包,他们在国内很少听说窜货,不过国与国之间就有了,我们叫他们为水货。采用代理商代理制这样的做法会给厂家带来什么样的利弊呢?
首先可以说这种的做法是比较符合中国的市场情况的,在前几年手机暴利的推动下很多代理商也得到了很大成长,厂家要将销售的柜台伸到小城市或县镇,光靠自己的力量明显是不足也是对管理上一种很大的考验,所以纷纷选择代理商的代理制度,可以说这样使得代理商和厂家得到了迅速地成长,不过厂家不只是专情与代理商代理制度,其下还有很多的直供店,苏宁,国美也可谓是手机厂家的主要消化者。
无疑各手机零售商从代理商处取得手机的话是要高与从厂家直接供货价格来的高,中间牵线搭桥的代理商是不可能没有利润帮你进行货物的运输和宣传以及销售的,从中代理商需要得到10%以上的利润才能维持其一个运行体系。而手机直供店必然拿到的手机价格远员低于代理商供货店,直供店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把利润降低些不过多窜点货到其他省市,又减少了其销售负担这样的方法何乐而不为呢。好了我们的窜货始行者出现了。可以说厂家给到代理商和直供店的货在价格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各省市也是基本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代理商往其他城市窜货的情况是不容易见到的,不过直供店就不同了,他们有了足够的货,也有了销售压力和利润压力等多种的情况就会往其他省市走货,这样水货的第一个出货渠道出来了,那么是不是就这么一个呢,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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