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管理概念解读起来很方便,像激励机制,虽然其内容在不断创新,但总归是在货币性激励、股权式激励(其中又分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股票升值权、经理层融资收购、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奖励股票等)这些类别中打转转,没有什么争议。
企业文化就不同,尽管各种传播媒体都在谈论它,但好多文章读起来给人的印象要么是陈陈相因,要么是不知所云。
实践中的“企业文化”很多也不怎么样。郑州亚细亚商场曾经在全国红透了半边天,员工统一着装,每天早晨搞升旗仪式,集体背诵企业精神,引得许多地方的大中型商场竞相效仿,但这个“标兵”最终竟然倒闭了。
再说一个小例子,有一位从台湾某著名IT公司辞职的职业经理说,他之所以选择离开那家公司,理由是厌烦每天上班都要喊口号,在他看来,喊口号不仅仅是形式主义的问题,那种傻里傻气的样子太肉麻。
好在企业文化毕竟属于企业里的软规定,大对数员工的反应是温和的,即使有意见一般也不硬顶,他们内心的独白也许是:只要给我发工资,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喊口号也行,唱歌也行,反正我不在意就是了。
真可谓“佛祖穿肠过,酒肉心中留”。企业文化如果这么干下去,其结局可想而知是相当尴尬的。
为了释疑解惑,看来还得溯本归源,从文化本身谈起。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是最常挂在人们口中,但也是用得最为松弛混乱的一个概念,仅从1871年至1951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就多达164种。如今半个世纪又已过去,对文化的定义更不知增加多少。
企业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亚种,从以上任何一条定义出发,都可以演绎出自己的一出正剧,假如再加上某些有意无意的曲意误解,就会更加“神龙见首难见尾。”
不过,目前在世界上得到较多学者确认的是美国文化人类学家Kroeber和Kluckhonn的文化定义:文化包括各种外显的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们借符号之使用而被学到或被传授,而且构成人类群体的出色成就,包括体现于人工制品中的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包括传统观念,尤其是其价值观念;文化体系虽可被认为是人类活动之产物,但也可被视为限制人类进一步活动之因素。
克罗伯和克鲁柯亨的定义主要包含三个因素:
(1)、人的行为模式
(2)、人的行为(活动、劳动)的成果
(3)、象征符号
文化的前提是人拥有理性的抽象概括能力,人开展认识世界的活动,将这种经过心智加工而成的抽象的图式、模样、道理等等,“物化”为具体的存在物,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人自身的活动也按自己所抽象概括的道理、规范、礼节等等,呈现出可见的样式。
这些抽象概括出来的东西,通过特定的象征符号系统在人际和代际进行传播,由此产生人类特有的语言文字和各种文化产品。
从这一文化学视野出发,我们就可以与通常意义上的文化含义区别开来,看到“文化”对于社会发展若干更深刻的关联点:
(1)、生产力的实施必然要以人及其活动为中介,以文化形态为中介,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在《经济学说的危机》中提出,追求最大利润的经济法则往往由于老板的个性、文化价值等等而实际不完全起作用,因此纯理性化的经济理论在“文化之网”中会发生危机。
(2)、在当今信息社会里,弥散于整个社会的系统化了的信息已成为一种类似“物”的东西,文化完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创造信息、接受信息、分析信息、加工信息、传播信息和储存信息的能力。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其文化和文明程度,也可以从其信息制造的规模、人们普遍的信息能力以及信息质量等角度来加以衡量。......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