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时承诺,在三年内将会取消“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出台相关直销法,而2004年是最后期限(见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的批发或零售服务”4E部分)。并且,中国商务部官员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政府会兑现入世承诺,不会更改入世时承诺的时间表。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市场上直销将走向开放,直销的法制时代即将到来。
中国政府一贯注重在国际上树立诚信形象,直销立法呼之欲出体现了中国政府的诚信。但直销立法对于一些直销企业(尤其安利、雅芳)来说也可谓天道酬勤,或者说精诚所致,他们在台前幕后对直销立法也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尤其最近两年,直销企业为这部直销业“游戏规则”的制定付出了积极而艰辛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直销立法进程与法规质量。直销企业助推立法的“动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取各种形式与中国直销立法部门保持着深入而不间断的沟通,这种沟通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美国官方与中国官方沟通,希望中国允许合法外资直销企业在华经营;直销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邀请中国政府代表赴美考察;以安利为首的直销企业向中国政府提交立法范本及直销人员资格确认书等;在华七家直销邀请商务部官员参加直销立法联席会议等等;二是直销积极联手新闻媒体制造直销立法“超声波”,其实这也正中了那些图谋直销市场广告商机的财经媒体的下怀,于是竭力为直销企业倡导立法充当着“扬声器”,诸如《成功》、《知识经济》(中国直销版)、《经贸世界》、《新营销》、《销售与管理》等媒体,以换取相应回报;三是网络助推直销文化传播,并已成为中坚的媒体阵地,诸如以天问为CEO的中国直销传播网、《成功》杂志社主办的中国直销沙龙网站等,都在发挥着积极的、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四是直销文化传播的另一主阵地——直销图书出版事业如日中天,而直销公司无疑是素材的热衷提供者。直销图书已成为热门图书,走俏中国市场,成为直销文化传播事业的新热点;五是直销论坛/峰会此起彼伏,大都以“直销立法”为主题,其中较有影响力的是2004年4月《新营销》杂志主办的“直销立法与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以及5月在苏州召开的联席会议等会议,成为政府、企业、媒体之间沟通、互动的实效平台 ;六是直销行业协会呼之欲出,在华直销企业都在努力推进此事,在直销协会尚未成立之前,其本质是一种(立法)联盟,通过联盟增强直销企业的话语分量,而联盟应该有的职能却没有。同时,通过先期联盟打造未来直销协会的成员班底,使之成为沟通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与桥梁。可见,直销企业为了助推直销立法,可谓费尽心机,不过“拨开云雾终见天”的日子已为期不远了,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中国直销立法脉象初探
中国商务部官员在2004年2月9日就曾透露,中国有望在年底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在直销立法正式出台前,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订的《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先期“出台”,在外资直销企业内部传递征求意见。尽管该法律草案还有很多不完善与不明朗之处,但却指明中国直销立法的大方向:严格区分直销和金字塔式传销和变相传销;注重已有政策的延续;管理方式上将更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促进合法的内资、外资直销企业共同发展。中国政府历来注重树立诚信形象,尤其在兑现WTO承诺更是不打折扣,因此上述几点无疑将是此次直销立法的风向标。
无论是外资直销企业还是内资直销企业(如天狮,如果从本质上说也并非绝对的内资企业),虽然目前还处于法律环境不明朗的态势下,但有必要把握一下直销立法脉络,这对于从现在开始着手备战直销立法后的中国市场有着重要意义:一是直销立法对于新企业的进入门槛不会低。由于企业采取直销操作模式利润空间广阔,很多企业都对直销跃跃一试,但这次立法行业准入条件不会低于对现有内资、外资直销企业要求,即在投资规模、生产实体、店铺建设、人员雇佣等几个方面有可能作出要求;二是直销立法必然依旧是“中国特色”。中国在直销管理上始终注重中国国情,对此外资直销企业都深知中国政府对此的坚持。因此,中国直销法规与世界接轨也必然是在中国国情下与最大化地与世界接轨;三是相信中国政府不会完全采取优先对外资直销企业开放措施,而忽略内资直销企业利益。中国会对具备相应条件、资质内资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