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国投资者关系管理
2004/8/1 来源:商业时代 作者:周建华
内容摘要: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我国才刚刚起步。在简单分析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国内外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制度
投资者关系(Investor Relations)是上市公司与其股东的沟通与交流关系,是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证券市场发展和股权文化兴起的产物。客观地讲,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就存在一个投资与被投资、服务与监督的关系。1953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Ralph Cordiner先生第一次为规范化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作了系统的努力。主要发达国家均先后建立了全国性的IR协会,收纳大多数上市公司的IR经理及社会各方面的从业人员为会员。如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美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已有30年的历史,有35个分会,会员已增至5000人之众,这标志着投资者关系在美国得到了普遍认同。
管理好投资者关系的目的是争取投资者、市场乃至整个社会对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的认同感,建立并维护公司的市场信誉和社会形象,确保公司通畅的筹资渠道和融资环境,最终实现公司市值相对最大化的目标。投资者关系是重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任的一条捷径,也是上市公司改造公司治理的好办法。我国联通公司去年12月收购九省移动通信,公司的投资者关系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尽管此次联通收购属于关联交易并没有损害投资人的利益,但是收购肯定会让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联通采取的推介原则是提供真实信息,更不强迫投资者接受。对于占流通股75%的战略投资者,他们提供本行业的最新数据,指出同类业务的比较中,他们的价格优势以及业务的上行空间,得到投资者的认同,最终投资者们以99.84%投了赞成票,联通获得内地公众投资者的考察,也得到香港投资者的支持。
我国管理投资者关系的差距及原因
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发达国家已比较成熟,但在我国还刚刚起步,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上市公司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尊重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识不强。大多数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被动的,往往迫于法律法规的压力而进行,还没有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在动力。
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单向的,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按强制性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活动;而国外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关系是双向的,是一种可以使投资者与上市公司随时保持沟通的机制。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很少,而且沟通的形式单一,主要是年报和中报、董事会公告、发行时的路演等法定的强制性信息。没有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就很难协调一致地为组织目标而努力。
老板观念的淡化。上市公司的经营者、管理者是“雇员”,而投资者才是真正的“老板”。然而,众多国内的上市公司在处理投资者关系时表现为“老板”观念的淡化,在这些经营者潜意......点击查阅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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