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时刻在变化和巨增、传播媒介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广大的消费受众获取信息的来源绝大多数都是在依靠各种各样表现形式的传媒,例如: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以及网络等等,处于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企业要试图改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要想将包含有企业自身内容的商业信息传播给目标消费群体,仅仅依靠自身传播力是远远不够的,就必须借力于传媒这个起桥梁作用的第三者。
媒体和企业的关系:相互利用,又相互依存
我们经常说,媒体是**的喉舌,其实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也是企业的喉舌。企业的大部分信息都是要依靠媒体才能实现对广大社会公众的影响,进而让其认识和接受,这时媒体传播的功能就凸显了出来,由此可见媒体手中紧紧的攥着企业的“话语权”,犹如掐住了企业的咽喉。
媒体一般有两大“生命能量”来源,一是依靠企业投放的广告赚取广告费的收入,另一来源是自身的媒体发行,而从目前的媒体实际运行来看,发行所占的媒体总收入比例在大多数类型媒体当中都不占优势,有的甚至还需要补贴,这也就是说媒体的“生命权”牢牢地掌握在众多的广告投放企业手中。
企业有经济上的优势却又“话语权”上的弱点,而媒体恰恰相反,这时的企业与媒体就找到了相互之间对对方的需求和利益上的契合之处。一方面媒体需要企业的广告投放来赚取利润活命,另一方面企业需要依靠媒体的传播功能为自己创立品牌、树立信誉,将其美名广为宣传,这两者相互之间都需要对方的支持才能够生存、发展。媒体与企业之间就“赤裸裸”的表现出了相互依存和相互利用的关系,然而企业和媒体又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实体,为了争夺和维护各自有时并不一致的经济利益,矛盾必然会伴生在两者的合作关系当中,这也就决定了企业和媒体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然而,在现实的企业与媒体关系当中,媒体已逐步沦为了企业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虽然媒体掌握了企业的“话语权”,但企业的广告费会让媒体争先恐后、不由自主、情不自禁的去“投怀送抱”,因为一个企业可以暂时“不讲话”,但是一个媒体没有广告收入却无法生存,尤其对那些发行方面不占优势的媒体来说,企业投放的广告更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加之媒体之间也会有竞争,因此媒体由于对广告进而是对于企业的依赖,因自身的实力不同也有所差异,但是就总体的形势而言媒体已不同程度的“沦陷”为企业的宣传工具。
搞好媒体攻关的重要意义
由于新闻传播具有强大的舆论力量,欧美有些学者把新闻媒介看成是继司法、立法和行政三大权力之后的第四种权力。服务于各大众传播媒介的记者亦被尊称为“无冕之王”,在记者的笔下形成的为新闻媒介的舆论力量,更是可以翻云覆雨,形成极强的冲击波,具备极强的“攻击力”和“破坏力”,如果这种力量被某些人或某些企业的竞争对手恶意的运用,会对企业的诸多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媒体对于企业和它的竞争对手而言,媒体就像是跷跷板的中心支点,开始时两个竞争对手位于支点等距离的两端,但是竞争开始后,越靠近中心也就是媒体的一方,就会被媒体“捧”得越高,越具有高空优势。对于有竞争性的企业而言,你不去利用媒体的话,你的竞争对手就会利用媒体来对你进行攻击。
1、企业掌握了媒体就等于掌握了对大众消费者的“话语权”,因为企业的声音和意图需要媒体来帮他传达。
一个由于身体残障不能讲话的人,我们称之为聋哑人,雷同的是一个没有“话语权”的企业犹如一个“哑巴型企业”,或者虽能讲话,但他讲的只有他自己能听见,别人却无法+获知,因为这时缺失了中间的传播环节即:媒体,为他向目标群体去传递他的声音。
2、企业的广告宣传需要通过媒体来完成
一个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致决定于企业通过传媒作用的两个方面,其一是企业通过媒体投放广告的数量,依靠高密度的硬广告轰炸,也会有较为明显的效果,但这需要企业大量的资金支持,面对日益繁多的硬广告,消费者的敏感度和信任度是越来越低,硬广告的作用日益乏力,效果也仅限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上,却不能明显提升消费者对企业及产品的“忠诚度”;其二是企业为提高自身的“美誉度”所进行的“软性宣传”,主要包括辅之以企业活动的软性新闻和软性宣传文章等,就效果而言,后者明显要优于硬广告,因为对一般非专业的消费者来说,软性宣传具有“迷惑性”、“伪装性”和一定善意或恶意的“欺骗性”其“可信度”也较高,这种手段也是目前企业较为偏爱的方式,据媒体资料显示,海尔每星期至少有1600篇企业宣传稿件在各种媒体发表,联想电脑一家每个月的媒体发布量就已经超过了50万字,世界网络业巨头思科公司在中......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