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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如何评估?

2001-5-12  作者:修文群
信息化如何评估?/1.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2.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数/3.区域信息化质量指数/4.区域信息化能力指数/5.区域信息化综合指数/

区域信息化的测度,是指从定量角度来考察国家或地区的信息系统及其环境的现状、质量和发展潜力,反映国家或地区信息化的程度与进度,通常采用信息化指数模型表示。 准确客观地评价区域信息化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必须依靠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由于信息化过程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技术等诸多方面,所以需要根据信息系统的特点,从不同的侧面和层次,结合时空变化,建立一整套指标体系,对信息化发展进行客观的定量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以确保信息化目标的实现。 建立信息化指标体系,必须以信息化的基本规律为基础,关注信息化要素的特点及其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评价信息系统状态的指标集合。这种指标集合是相关指标的有机组合,可对复杂系统进行多指标综合评价。 1. 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 区域信息化测度应从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发展能力三方面来概括。发展水平主要指区域信息化的发展状况,包括信息化要素的数量和规模;发展质量侧重信息系统的结构和经济效益;发展能力涉及自然、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管理等综合指标。在信息化指标体系框架中,每个综合指标都可通过时间、空间、结构、效益等属性来反映其特征,照此构建指标体系可有效地减少任意性。 指标体系的建立 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建立,包括体系框架设计、指标选择、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库建设、模型运算、空间叠加分析、可视化表达等步骤。 指标数据获取包括统计资料、问卷调查(部分主观指标)、普查数据、实测数据(如遥感数据、网站数据等)。 空间数据的数字化是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支持下,首先对地图进行扫描,然后分层进行数字化,建立空间数据库,并通过数据库管理模块输入属性数据,将空间数据库与属性数据库连接起来。 指标权重是对每个指标在整个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的数量表示。权重确定合理与否对综合评价结果和评价质量将产生决定性影响。由于区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庞大,因此常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在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中,由于各个指标的量纲、经济意义、表现形式以及对总目标的作用趋向不同,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因此必须在对其进行无量纲处理和指标价值量化后,才能计算综合评价结果。 将价值量化后的指标作为地图要素的属性值,存储于数据库中,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叠加功能,通过不同图层之间的分析计算,将属性合并,生成新的图层。 在平面地图的基础上,将信息化指标作为区域Z值,进行有效拉伸,生成三维真实地图,使信息系统及其要素的空间分布规律得以直观体现。 指标体系的组成 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建立要从发展状况、质量、能力建设三方面考虑,有关指标分别为: ●发展指数反映区域信息化的发展现状和水平; ●质量指数反映区域信息化的效益体现程度,包括稳定性(波动情况)、公平性(空间差异)、持续性等; ●可持续能力指数反映信息化对区域未来发展的影响,从资源、环境、生态、人口、经济、科技、决策管理水平、开放程度等方面来衡量区域信息化建设的潜力。 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深入结合区域特点,考虑信息化发展现状及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同时注意反映区域之间人文和自然要素的空间分布差异(划分地区发展类型,不同要素在不同类型中占据不同权重)。在具体指标的选取上,应以全国及省区统计年鉴所载的统计指标为主,同时包括信息产业部的行业最新统计指标,使体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此外,应结合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分析不同区域的空间差异性,发现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结合区域的阶段发展目标和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调整政策参数、制定新政策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调控区域信息化的发展布局。 由于对区域信息化水平和能力的评估涉及众多指标,各区域之间的指标数值互有高低,因此必须把各指标的情况综合起来形成单一指数,以符合多目标综合评价的要求,然后进行相互之间的综合比较和综合评价。依靠传统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不免带有主观化的评价倾向,而采用改进三标度层次分析法(IAHP),再综合考虑多方面专家的意见,可使权重的确定更加客观实际。 2. 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数 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的定义,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数应遵循可持续发展思想来构造,力求全面、综合、深入地反映信息系统的内部结构及各要素之间的层次关系,重点突出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计算机与网络、现代通信、多媒体等)及其应用和发展。 信息化发展指标体系综合反映了区域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及程度,其指标权重及统计方法是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确定的,由3层结构45个具体指标组成,包括国家信息化体系的诸多领域,如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人才以及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信息系统的各个方面,所选指标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区域信息化发展指标体系是由国家信息化要素中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典型指标以及对指标进行加权、排序、综合等各种规定组成,具体数据可通过国家、部门和地区的各类统计报表以及有关单位的抽样统计获取。该指标体系主要应用于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纵向比较和地区间的横向比较,绝大部分指标数据来源于现有的统计数据中,个别数据可通过特定调查获得。该指标体系不仅可反映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水平,而且可反映信息化各要素之间的平衡发展状况,以及信息化建设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一致性。 在该指标体系中,权重的确定原则为:总和为100,以下六大领域的权重大体平衡,在每个领域中,可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再进行区分。六大领域的权重分配如下:信息资源为18,信息网络为16,信息技术应用为18,信息产业为18,信息人才为14,政策和效果为16。 通过对各信息化指标的统计与分析,可衡量各地区信息化的发展程度,并提高信息化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效地指导和促进信息化建设,为研......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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