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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受益新税法

2008-2-21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沈敬怡

  “新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及吸引外商投资。我们集团下属的合资企业,有的已经过了‘两免三减半’的时限,适用于33%的税率;有些正在享受这个政策,但从总体上来说,新税法对我们是一个大的利好。”山东菱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保安说。

  江保安口中所说的利好就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新税法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为了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这一系列新政,让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从技术研发到生产经营都能享受到好处,因此他们普遍认为,新税法将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减轻企业税负 增强创新动力

  菱花集团坐落于山东省济宁高新区,为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该公司围绕生物技术先后建设了8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目前,该公司的合资企业中有3家正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有4家已经过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

  “从目前来看,公司的整体税负将开始增长,但从长远发展上来看,将从整体上降低菱花的税负。”江保安解释说,尽管外资企业的名义税率由33%降到了25%,但由于地方所得税的减免和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大约为10%-13%,因此两税合并后,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略有提升。加上原来普遍对外资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被特定产业的税收优惠所取代,也使得企业税负有所增加。但由于对两税合并前设立的外资企业还保留一定的税收优惠过渡期,加上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一部分外资企业可依据新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微利企业的低税率优惠和其他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外资企业的即期财务成本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武汉立得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也同样感受到了新税法带来的实惠。立得公司负责人表示,新税法实施后,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以按投资额的10%实行税额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还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而旧税法对技术转让所得只给予30万元的免征额,且旧税法中的投资税收抵免只适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购置的国产设备。这两个变化将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益,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汽车产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很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现象还十分严重,需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新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打破区域限制,对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企业同样是一大利好消息。

  奇瑞汽车公司副总经理方德才表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会对奇瑞这样坚持自主创新的民族汽车企业非常有利,奇瑞有望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同时,新税法在无形中也给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增加了收益,提升了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的整体投资价值。湖南江滨活塞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经营活塞、齿轮、机油泵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也是我国惟一的军工活塞生产基地,该公司原来的企业所得税率是33%,新税法颁布后只需缴纳25%,这无形中为企业增加了8个点的利润和效益,为公司的技术、产品开发积累了资金,创造了条件。

  产业优惠为先 园区服务升级

  旧税法中的区域优惠政策,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纷纷涌向高新区,甚至出现在高新区内虚假注册的现象,引起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也使得不同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单位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出现极大的差异,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阻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

  新税法对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了全国范围,淡化地域优惠而强化行业优惠,这对广大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是一个利好。

  北京阿沃德自动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郑波说,新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一视同仁,不再区分高新区内和区外,这将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但这对失去税收优惠独有优势的高新区似乎不是好消息。一位园区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新税法的实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园区招商引资的优势,减弱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但影响到底有多少,目前还不好评判。

  高新区在税收、土地出让等方面的老优惠政策正逐渐失去魅力,而创新资源、地理位置、交通等配套措施特别是软环境将成为高新区的核心竞争力。陕西省某高新区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所走之路是发展产业链招商,通过加强服务为已经招来的投资商建立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再吸引这一产业链上下游的更多投资者,而不再仅仅依赖曾经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早在新税法出台之前,上海的一些高新区就已经采取了一些应对策略,通过产业转型谋求更高层级上的发展。

  “税收优惠淡化后,漕河泾开发区在区位、基础设施、投资环境、人才引进、产业配套、管理服务等方面将更加凸现综合优势;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快发展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产业,更好地迎接新税法带来的发展机遇。”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刘家平认为,两税合并使园区作为区域而言的税收优势逐步消失后,虽然可能流失部分依赖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但在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给新税法实施的最终效果蒙上了一层面纱。落户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上海绿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达表示,像他们这样的企业虽然会积极争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他们更看重的是产品在行业中的位置和未来的成长性。李振达说,不管企业在哪里落地,当地政府的引导都很重要,尤其是在企业初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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