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加大了企业的责任和用工成本。
这主要表现在:
1、在试用期间,员工可以自由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则必须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解除合同(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通过民主程序确定(第四条第二款)。
3、合同期限被要求延长(第十四条)。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严格限制。
5、员工违反合同,无需再承担违约责任。
6、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变得缺少可执行性。
7、工会的地位被强化。
8、解除合同90%的情况会支付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处罚责任加重。
这种责任加大和用工成本增加是在这样一个宏观背景下开始的:
1、2007年初国家免除农业税并给予农业补贴。在这一政策的作用下大量农民工回乡务农,珠江三角洲率先出现用工短缺,企业用工成本上升。
2、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自2003年起至今已翻倍。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相对减少;如未购入固定资产,则房租增加也会导致流动资金相对减少。
3、垄断性行业的工资上涨过快,导致社会平均工资上涨过快,社保交费相应上涨。
4、垄断企业导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需要占用企业更多的流动资金。
5、2007年始自年底,贷款利率已连续上调五次,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
6、由于CPI上升达6.9%,销售价格上升一方面,导致税负的绝对额增加,另一方面导致用工成本增加。
7、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出口成本上升。中国经济是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出口困难,大量的出口型企业通常选择关闭,或炒股,或转向内销,或将生产线转移至越南等经济欠发国家。无论怎样,都会加剧内地市场地竞争。
8、人民币升值导致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增强。内资民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更为恶劣 .
有鉴于上面分析的宏观背景分析,《劳动合同法》的严格实施,很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我们有必要以相当地篇幅,来论述《劳动合同法》的应对策略。
一、 让员工明白《劳动合同法》是伤害了劳动者,还是保护了劳动者
1、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提供商,而用人单位是劳动者的客户。如果客户大量的减少,则对劳动力的需求会减少,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劳动者的整体薪酬水平会因为竞争的原因而下降,同时出现更多的失业人口。
2、法定工资和市场工资。人都是有贪心的,当法律对自己有利时,主张适用法律;当法律对自己不利时,主张不适用法律。劳动者往往据劳动法要求企业这样、那样。但不会去考虑企业并没有依法律规定,支付最低工资。企业通常都是支付高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在企业一面,通常认为我给出了比市场水平更高的工资,而员工会说,您还应该给我买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生育补助等等。这些一加起来,远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这样企业便受不了了。所以公平起见,只要工资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则《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作用,则变得不重要了。
3、由于不存在保证金和保证人,劳动者的信用状态被忽视。中国的市场经济与西方的市场经济在制度环境上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即:西方有信用身份证制度,每个人终身有一个号码,其财产状态和信用状态被严格记录,所以,劳动者无需提供保证。而中国不存在这样的制度,在不存在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雇工更为谨慎,通常用亲戚或熟人介绍的人员。这使劳动力市场进一步痿缩,劳动者难以将自己的“劳动力”卖出高价钱。
4、在用人单位对技术员工外派培训,使其学习和掌握新技术,如员工中途解除合同,员工通常只需要赔偿培训费。这使用人单位投入的培训费难以发挥效力,用人单位不愿在这方面投入,员工劳动力的价值得不......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