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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如何面对劳动合同法

2008-1-2 来源:电脑爱好者

    IT圈儿,历来是个裁员跳槽如家常便饭的地方,也许你已在这里打磨多年;也许你正忙于面试,即将投身其中。你有没有想过,一部法律可能会在你今后的职业生涯中起到至关作用?2008年1月1日,新年钟声敲过之后,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了。职场老鸟质疑说:“新法真的能改变我们的弱势地位吗?”岗位新人不屑道:“新法就对那些老人有照顾吧,对我们有益处吗?”大学生更是不知所谓:“新法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吧……”

  的确,新法实施前,我们只看到众多IT企业的HR(人力资源)如临大敌,紧锣密鼓地钻研,而劳动者们却大多不是很在意。今天,新法真正迈出了第一步,事实上,许多业内人士都相信它将带来很大改观,无论对职场老鸟,还是岗位新人,还是大学生。

  从华为“大开杀戒”说起

  我们对新法的关注,始于深圳华为公司那桩著名的“辞职门”事件,2007年10月,华为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办理“自动辞职”手续,随后再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但因为是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工龄“归零”。此举被广泛认为是有意在规避新法中关于符合“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文。

  其实,华为并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大开杀戒”的公司,此前LG就在总部和全国各地分公司大量裁减5~9年的老员工,在纳斯达克上市不久的中国3G第一股——展讯通信也对北京分部和上海总部进行了裁员;华为事件之后,奥林巴斯将中国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座,并投资约7亿元在越南设厂以减低成本。然而,却只有华为被推上了舆论批判的前沿,“作为著名的民营标杆企业,华为的作法很可耻”、“华为这是钻法律的空子,该从道德上谴责”这样的评论在各大论坛里此起彼伏。

  在“辞职门”后,“会不会轮到我”的想法让IT圈儿的不少老鸟吃不香、睡不甜,就连在公司里与平时不怎么打招呼的HR擦肩而过的时候,都要赶紧换上副笑脸,暗地里琢磨着:赶紧熬到2008年吧,有《劳动合同法》罩着,就等于锁进保险箱了。听了记者这样的描述,“劳动法在线”主任贾富春律师笑着说:“据我所知,的确有一些企业在进行调整,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企业有意在规避风险。新法是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到2008年1月1日,中间留出了的6个月时间就是让企业做调整的。新法对企业在管理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得不调整原有的人力结构、管理制度来适应新法,但这种调整不会殃及众多。”

  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分析说,中国经济保持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低劳动成本可以说是最主要的竞争手段之一。但新法施行后,这种以低劳动成本为竞争手段的现状必须改一改了。可以说,新法的颁布,就是要提高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企业要想发展,就不能走这条老路了,而是要在创新上下功夫。

  新法到来,谁将面临生死大限?

  堵死了节约人力成本的路,对企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贾富春律师认为,影响最大的,要算是国有企业、中小型民/私营企业和OEM公司了。一位固网运营商HR说,在职冗员以及离退休养老费用等社会性负担就像高利贷,吞噬着集团的盈利。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力资源专家告诉记者:“对那些运营数十年的国有企业,一直承担着大量内退、离退休、附属企业员工的负担,冗员问题也更为深重。这些都需要时间去处理,必须有一个逐步消化的过程。”

  而在中关村开了家小公司的李先生坦言道,新法的施行是对他事业的生死考验。“我觉得新法的规定,对一般的民营企业来说是超高难度的。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个人公司,经营策略、人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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