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派遣,走过了冬天是否一定是春天?
文 阙北魁
冬去春来,是自然法则。在给单位策划的新年邮册之中,前言部分赫然写着“人才派遣的春天”字样,源自于即将在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定义和规范,或者真的是春天来了,或者还是在等待?目前尚难以定论,也相信在中国这样的国情之下,长期之内都难以定论。只是心中始终是有期望的,真心希望这是春天的前奏,为普天下的派遣员工们带来春天的福音。
早起读书,在《南方人物周刊》读到关于深圳全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老总张全收的故事,内心有种难以抑制的敬佩。为何?是身处人才派遣行业的原因?还是天生对创业者的一种尊敬?或者是长期以来受农民工报道的一些影响?更可能是众多原因的掺合,才有如此复杂的感慨。
张全收的全顺公司,实质上就是一家人才派遣公司,与我所在的公司没有本质的区别。然而在员工的满意度上,却有了本质的差距,这着实令人情不自禁地赞叹。人才派遣在国外这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用人制度,有着完善的法律规范和行业道德体系。出现在中国也已经超过三十年的时间,但直到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之前一直没有验明正身,即使明年1月份开始,人才派遣仍将处在长期探索发展的阶段,仍然会产生无数的问题等待解决。然而根据“存在必有其合理性”的道理,人才派遣又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所必须的一种用工方式,似乎无可厚非。企业打着市场经济的大旗,通过各种各样方式或招或转,跟人才派遣拉上了关系,也从中得到了实惠。连专家都直言深圳华为可以通过人才派遣来应对新法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华为辞职门事件则可避免。在利益之下,所有人才派遣机构,或许无不以企业客户为中心,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才是效益的来源,是派遣机构生存的根基所在。身处这一行业之中,总有一种理想主义的思维:以派遣员工为中心,累积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用人企业主动要人,掌握人才派遣的主动权。然而理想归理想,现实之中是完全不同的,用人单位仍然是上帝,派遣机构还周旋于用人单位与劳动法律之间,寻求突围,艰难地生存着。对用人单位来说,人才派遣是为了省时省力省钱。对于派遣机构来说,人才派遣是产品是服务,必须为顾客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为用人单位带来最大的效益才有发展的可能。“应对新法”,“规避风险”的字样充斥大大小小的研讨会讲座论坛,对立法者和社会道德都是一种善意的嘲讽。
众所周知,美国没有经过封建社会,直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联系到张全收的全顺公司,从其个人感情的出发点上就跨越了以用人企业为中心的鸿沟,直接以农民工(而且指明是河南农民工)为中心,以兄弟相称,通过合法的手段,聚集弱势群体,充分利用深圳普遍存在的加工型企业的特性,形成强势的团队。张全收是善良的,他走过的路让他深刻理解农民工的艰辛。但就从在这一点上来说,难免包含有理想主义的成分,理想主义令人有丝丝不安的感觉。那个西服上挂满奖牌出席各种公开场合的张大哥,拿着大喇叭站在一群蓝领中间大声讲话的张老板,难免令人联想到太平天国洪秀全宣扬耕者有其田一呼百应的那种狂热,在当今时代媒体关注之下更是具有排山倒海之势。我们不免会怀疑,这是黑社会还是白社会,是帮派还是企业?当利益迅速积累是否会引起观念变质?机构的庞大是否会产生不和谐的声音?
即使这些都不会发生,张全收之后,是否会难以为继?留下浩浩荡荡几万农民工,对过去的日子无限追忆。
但这肯定是一个好的开始,至少从其动机上来说,值得全国各个人才派遣机构学习,真正从关心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开拓人才派遣的新土地。
新劳动合同法对人才派遣的规范带有深刻的中国特色味道,人才派遣成为合法的长期用工而不是国外普遍认可的短期用工。但无论如何,法律对劳动者的倾斜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特定的时期内给劳动者带来心灵上必要的慰藉。我们期待法律的成熟不是无休止的尝试,而是一年四季式有规律的向前推进。走过了冬天就应该是温暖的春天,无论是白领,还是跟着张大哥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都有春天般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