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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劳动就业形势稳定 社会保障日益完善

2007-6-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就业乃民生之本,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必然要求。2006年是实施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第一年,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就业结构日益优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加快,职工工资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比例关系。

  一、就业总量继续扩大,就业格局日益优化

  (一)就业总量增加。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从业人员276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57 万人,增长2.11%.其中乡村从业人员2311.51万人,比上年增加36.12万人,增长1.59%;广西壮族自治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69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增长27.78%,个体工商业人员98万人,比上年增加8万人,增长8.89%;城镇从业人员(包含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821万人,比上年增加36万人,增长4.59%.2006年全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员27.3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36%,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帮助“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7.50%.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5%左右,低于年度控制数0.45个百分点,呈稳中有降的态势。

  (二)就业结构日益优化。2006年,随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百企入桂”战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就业结构继续朝着不断优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大,使得广西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趋于优化。2006年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760万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为152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5.11%,比上年下降1.07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3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2.10%,比上年上升0.19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90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2.79%,比上年上升0.8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由2005年的56.18:11.91:31.91转化为2006年的55.11:12.10:32.79.

  二、城镇就业稳定,非公有制就业比重迅速上升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稳中有升

  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83.49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在岗职工267.76万人,比上年减少0.81万人,下降0.3%.2006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变化有以下特点:

  1、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从业人员增长迅速,国有、集体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减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日益活跃,提供的就业岗位逐年增加。截止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68.34万人,比上年增加3.55万人,增幅为5.47%,呈现旺盛的增长势头。

  随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制重组,国有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呈下降趋势。2006年末为197.27万人,比上年减少1.62万人,减幅为0.81%.集体经济单位受体制因素的制约,市场份额逐步缩小,2006年末从业人员为17.89万人,比上年减少1.99万人,减少10%.

  2、事业、机关单位从业人员有所增加。2006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154.31万人,比上年减少2.04万人,减少1.3%;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00万人,增加1.34万人,增长1.36%;机关单位从业人员29.18万人,增加0.64万人,增长2.23%.增员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招聘力度,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3、女性就业人数略有上升,事业单位女性就业比重高于企业单位和机关单位。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为105.06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37.06%,比上年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企业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为51.5万人,占企业单位就业人数的33.38%;事业单位为45.98万人,占事业单位就业人数的45.98%;机关单位为7.57万人,占机关单位就业人数的25.94%.女性就业人数较多的行业有制造业(21.41万人)和教育(25.59万人),分别占女性就业人数的20.38%和24.36%.各行业中女性就业人数高于男性的有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及住宿和餐饮业,女性就业比重分别为61.86%和55.58%.

  4、第三产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较强。200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3%,就业人数却占总就业人数的63.14%.可见第三产业的就业贡献率较高。

  5、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继续增长。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29.67万人,同比增加2.13万人,增长7.72%;其中2006年从农村新招收的单位从业人员7.11万人。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8.56万人,占28.85%;城镇集体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4.62万人,比上年增长7.3%;非公有制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16.49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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