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职业发展 > 职场动态

青岛市五一加班1至3日领三倍工资

2007-4-26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赵志杰

    “五一”长假即将到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昨日提醒广大市民:在此期间,如果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和《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应领取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今年“五一”长假仍然是从5月1日至7日,共计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日、5日、6日、7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人士提醒:要警惕用人单位以弹性工作制为名拒付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单位在“五一”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文章:
- 揭迷:6种工资支付陷阱  2007-04-26
- 5种工资补贴可以免税  2007-04-24
- 网上晒工资 透出啥心理  2007-04-13
- 网上流行“晒工资” 电信等行业收入最高  2007-04-13
- 五一加班 工资怎么算  2007-04-23
- 建行去年人工工资增14% 郭树清年薪85万  2007-04-18
- 社保打入工资是蒙人  2007-04-17
- 借款与工资抵消是否合法  2007-04-16
- 肯德基——四道门槛走出“工资门”阴影  2007-04-15
 本月热点
本周热点
 
发布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