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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640元

2007-4-11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太凌

  昨日,怀柔区司法局明确表示,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64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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