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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账户管理规定出台 一年金只开一托管账户

2007-4-10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赵鹏)今后,国内企业在推行企业年金时,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只能开立一个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目前,少数大型企业已经推出了企业年金计划。为了便于监管,防止企业设立多重账户、规避资金风险,劳动保障部门对于企业年金相关账户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今后,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托管人,只能由一家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担任。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应根据与受托人签订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按受托人要求在托管银行开立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

  劳动社会保障部方面强调,今后相关托管人应于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将上半年、上一年度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和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的汇总情况,上报劳动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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