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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 讨说法

2007-3-15 来源:时代商报 作者:刘冬梅

  [事件原由]

  女员工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

  “我被公司开除了,理由就是因为我打听同事工资,违反了公司规定。”昨天下午,沈阳市民黄小姐给本报打电话,投诉企业对她的处理太过分。

  黄小姐在沈河区青年大街上一家百货公司工作,昨天是她上班1个月后第一次领工资。她和同事们都很高兴,可大家又很神秘。黄小姐告诉记者,“因为受聘后,公司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员工工资保密,不许互相打听。”

  黄小姐说:“工资直接打到工资卡里,我的是1000元。我忍不住问了同事的工资,结果她是1200元。我俩岗位和工作量均相同,我又没有迟到或失误情况,为什么工资会低200元?”于是,黄小姐找公司人事部门询问。“结果,人事部门不仅不解释原因,随后还将我解雇。”黄小姐哭着说。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百货公司进行采访。该公司人事部门主管张某说:“员工工资保密是我们企业内部规定,事先已告知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故意违反,我们只能按合同处理。至于黄小姐工资比同事少,是我们根据员工学历、工作经验不同而制定的。”

  张某说:“企业出台工资保密规定,一方面是想避免员工之间产生矛盾,或者互相攀比。另一方面员工工资也是商业秘密。”

  [各方说法]

  部门:劳动法尚无明确规定

  企业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工资保密?因为员工打听别人工资就开除是否合法?昨天记者采访了沈河区劳动监察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劳动法中没有条文明确规定企业不可以限制员工之间工资保密,但是,企业以此理由开除员工绝对是不允许的。黄小姐如果与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企业侵犯员工知情权

  昨天,记者就此种情况采访了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才富律师。才律师说:“员工有权利了解自己工资情况,也有权利了解同等条件下其他员工待遇,这涉及到企业对待员工是否公平的问题。而员工对这些都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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