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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合并孕妇被裁减 劳动部门称违法

2007-1-3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怀孕5个月后遭公司辞退,理由是公司合并,人员重组。颇感不平的陈女士将公司告上劳动仲裁法庭,要求公司赔偿。

  30岁的陈女士再过20多天就要当妈妈了。去年2月15日,她应聘当上一家汽修公司仓库管理员,试用2个月后就转为正式聘用员工,月工资800元。

  去年5月,陈女士怀孕了。又过5个月后,已是腹部隆起的她接公司通知,“以后不用再来上班,当月工资会如数发放。”

  有同事告诉陈,因公司被并入另一家汽修公司,一批旧员工都可能被裁员。但陈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孕妇,公司不应轻率地“炒掉”自己,遂于去年11月将公司告上劳动仲裁法庭,要求讨说法。

  本月25日,劳动部门作出裁决:孕妇在孕期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陈女士原就职的公司被合并,相关责任应由现在的新公司承担。庭审时,双方均表示愿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昨日,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镇先生告诉记者,辞退陈女士时,公司并不知其怀孕,陈本人也未当场提出异议。

  据悉,陈女士要求新公司补偿从生产期到哺乳期一年的工资,加上社保金共计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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