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制等将会变成非法行为!”在昨天举行的2006年度易人《新人力》高峰论坛上,《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透露,酝酿多时的《劳动合同法》有望明年上半年出台,届时现行的不少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将面临挑战。
常凯认为,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忽略了劳动关系的调节,而劳动力成本也成为一个突出问题。“2002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12.51%,而同年美国雇员工资占GDP的49.1%。”常凯认为,员工的权利如果无相应保证,而只有维持其生存的最低工资,员工的积极性无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也会下降。
作为《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常凯透露,《劳动合同法》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台,届时,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很多方式将面临挑战。
常凯分析认为,《劳动合同法》对目前用工制度的四个方面冲击明显:
首先,企业招聘工人后需要如实讲明各种待遇,要首先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随意用工的现象将被视作非法;
其次,现在不少企业乐于采用的“末位淘汰制”将与《劳动合同法》冲突,企业辞退劳工要有经济补偿,而且集体辞退要通过一定程序;
再者,劳工的待遇不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必须要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最后,涉及到劳工派遣的,派遣方和用人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