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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应该如何面对劳动争议

2006-11-27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李伟杰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涌入社会,成为职场中的新成员。但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中发生矛盾和摩擦在所难免。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职场新人刚参加工作,往往更加缺乏应对劳动争议的经验和能力。

  从中国政法大学刚刚毕业的小王,因为与所在公司产生矛盾,最终走上了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之路,由于小王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劳动争议中,一些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从小王的案例中,我们能够得到哪些启示,职场新人在工作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在面对与单位的劳动争议时该怎么办?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子龙和房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刘国承给大家提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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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但该案值得关注的是,案件的原告小王是一名今年6月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小王毕业前夕,通过网络上的广告得知被告———房山区一家建筑公司招聘法务人员。后经过接洽,该建筑公司承诺为小王解决北京户口,并解决食宿。

  小王于2006年6月11日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7月2日,毕业后的小王开始在该建筑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工资为每月1000元。

  2006年8月,小王作为建筑公司的员工,曾接受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建筑公司参加诉讼。

  小王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却很快遇到了挫折。2006年8月25日,小王被建筑公司告知,他已经被辞退。但是,建筑公司并未支付小王的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

  在法庭上,小王说:“我到该建筑公司上班后,公司并未给我解决户口问题,未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也不提供正常的办公条件,而且还安排我下工地。我由于个人原因请了两天假,2006年8月25日早晨,建筑公司的经理张某口头告诉我,让我结账走人,理由是我不服从安排,但具体理由又说不清。我在工作期间被告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作为建筑单位必须加班。后来,我以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等问题提出主张时,却被该公司拒绝了。”

  在与单位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小王向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该单位讨要加班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

  被告该建筑公司的答辩理由很简单,但在法律上却实实在在是“致命的一招”:建筑公司否认与小王有劳动关系,称其从未聘用过小王。
  幸亏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小王有保留证据的意识,他向法院提供了在工作期间,该建筑公司指派他到法院打官司的授权委托书一份,以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判决书,在判决书上写着小王是该建筑公司的职员。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告关于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以采纳。被告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原告支付工资。同时,被告该建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提交本单位相应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现被告没有提交,故法院对小王所诉在法定休息日加班的事实,予以认定。

  原告在法定休息日加班,被告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06年7月2日至2006年8月25日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案件的审判长、房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刘国承法官向记者介绍了案件的判决理由。

  刘国承说:“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被告的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成立,那么原告小王的所有诉讼请求,诸如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就都将不能获得法院支持。因为这些请求成立的基础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刘国承说,原告小王平时保存的证据在案件的审理认定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小王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即建筑公司委托小王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写明小王为建筑公司职员的判决书,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建筑公司关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刘法官还介绍了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承担支付小王加班工资的理由:被告建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提交本单位相应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而该建筑公司却没有提交,因此,法院对原告小王所诉在法定休息日加班的事实,予以认定。原告在法定休息日加班,被告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06年7月2日至2006年8月25日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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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该注意哪些问题
  
  记者:李庭长,在您看来,刚刚参加工作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李子龙:在目前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大多采用的是依照劳动行政部门发布的劳动合同范文拟定的格式合同,内容在大体上具有相似性。因此,劳动者应该多注意那些特别条款。

  具体说来,劳动者应该首先了解该劳动合同关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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