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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最低薪资法明年生效

2006-11-16 来源:中国侨网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低薪资新法规明年1月1日生效,中餐馆、零售服务行业的打工者直接受到影响。目前不少中餐馆的打工仔吃、住在餐馆,伙食、住宿费用在薪资中抵消。加州政府日前公布新最低薪资的实施细则,对雇主提供员工伙食、住宿费用设定上限,新法规同时对中餐馆业者和员工均有影响。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道,加州州长施瓦辛格今年9月份签署最低薪资新法案,明年1月1日起,加州最低薪资提升到每小时7.5美元,2008年1月,再提升到每小时8美元,使加州最低薪资名列全美榜首。

  目前不少中餐馆和零售业打工族,仍领取最低薪资。但实际上,很多中餐馆提供打工族吃、住,并在薪资中扣减这部分开销,打工仔实际上拿不到最低薪资。

  会计师黄世仲说,据他所知,目前南加州不少中餐馆打工仔每天的薪资只有25元,其余的收入,都作为老板提供食宿的费用扣除。若按照最低薪资计算,等于老板提供的食宿,扣掉了员工的大部分薪资。

  日前州政府公布的最低薪资细则,对这部分员工食、宿费用设定上限,以便保障中餐馆打工者的最低薪资收入。

  细则规定,明年1月1日起,雇主扣除的员工早餐费,每餐不得超过2.72元,午餐不得超过3.72元,晚餐不得超过5元。即一日三餐的伙食费不可超过11.44元。

  提供员工住宿的收费也受到限制,其中规定,员工单人房的住宿费,每周不得超过35.27元,合住房间费用,每周不得超过29.11元。雇主为员工提供公寓,每月住宿费扣除不得超过423.51元,若夫妻在同一餐厅打工、同住雇主提供的住宿,每月收费则不能超过626.49元。

  法规并规定,雇主和员工必须事先签署书面协议,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雇主才可扣除员工的食宿费用。同时,雇主扣减的员工食宿费用,也要付薪资税。

  这项最低薪资法案,可望提升中餐馆打工者的收入,但另一方面,餐馆业者的开销也要提高,负担加重。

  目前,最低薪资尚未实施,有业者已开始担心,薪资成本增加后,餐馆如何经营。还有业者预期,若负担太重,有些餐馆不得不关门,迁往拉斯维加斯、凤凰城等外州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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