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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为幌子 违法收押金

2006-10-18 来源:华商报

  当求职者如数交纳了体检费、建档费、工装费、保证金等费用后,随即被公司要求远赴外地出差或接受培训,而且费用自理。实际上,公司是利用这种让人难以接受的手段迫使求职者无法履行工作任务,然后再以求职者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不退还相关费用,甚至威胁求职者要对公司进行赔偿。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共对拖欠工资、收取押金立案253件,通过监察为劳动者追回456119.8元,涉及劳动者1053人。对57家用人单位违法收取200多名应聘人员押金责令清退,涉及金额60987元。其中,以招聘谋利的陕西宏升工贸有限公司和陕西志宏科工贸公司被重点调查处理并曝光。

  据了解,以上两个公司经常在人才交流会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提供许多应聘职位,大多求职者只要应聘都能够被录用。随后,公司以要求求职者提供健康证明为由收取体检费,以体检合格被录用为由收取建档费、工装费、保证金,但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随即派求职者远赴外地出差或接受培训,而且费用自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的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过程、收费目的明显是以招聘为名谋取不当利益,并以种种理由搪塞调查和处理。严重违反了《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规定,遂向这两家公司下达了《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大求职越来越难,近来我省及国内其他大型城市经常出现打着招聘幌子乱收费,在收取建档费等费用后以各种理由将应聘者辞退的情况。

  “由于劳动监察机构对此类违规、违法行为只能进行事后行政处理和处罚,显然力度是不够的,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该工作人员建议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大对类似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建议广大求职者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避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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