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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关注劳动合同管理

2006-10-13 来源:羊城晚报

  人大评议后,市劳动局要根据评议情况整改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东莞劳动局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工作在11月召开的东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象明指出,人大依法进行评议后,市劳动局要根据评议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在6个月内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赵象明说,此次评议的重点是:劳动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总体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定劳动合同的管理情况(包括劳动部门提供的咨询服务情况,规范化合同文本的制定情况,合同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进行指导,对企业日常的巡查、抽检等情况,以及对劳动合同纠纷调处等)

  据介绍,在召开常委会评议前,首先由评议工作组通过评议公示、派发民主测评表、举办座谈会、抽查企业等一系列调查研究,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常委会提交调查报告。人大常委会经过评议后,综合评议意见交市政府和市劳动局,由劳动局进行整改。

  当前,随着东莞市工业进程不断深入,外地劳动者不断流入,劳动力结构关系日趋复杂。近年来,市信访、劳动、法院等部门收到的涉及劳动合同的投诉有较多增长,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保护外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东莞市政府今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而劳动合同的签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依据,因此成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两项评议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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