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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可十五日内快速结案

2006-10-13 来源:重庆商报

  昨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快速结案程序规定》开始施行。依据该规定,从即日起,遇到劳动争议纠纷的市民,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快速结案程序处理,从立案之日起15日内结案。此前,就是最简单的劳动争议仲裁至少要等一个月左右。

  据了解,有两种情况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适用快速结案程序处理的受理范围,即申诉人与被诉人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申诉人到庭请求解决纠纷,被诉人在本地,可以用电话等简便方式通知其在答辩期内到庭调解的。

  “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诉符合以上条件,就可适用快速结案程序处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适用快速结案程序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员主持当事人协商。”该人士说,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在调解的同时进行。

  该人士称,使用快速结案程序在答辩期内不能结案的,以及当事人对案件本规定有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适用本规定情况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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