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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议废止仲裁劳动争议收费办法

2006-2-23 来源:信息时报


  黄代表称,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其中处理费的最低标准是每件300元。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立法精神,处理费是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作技术鉴定、勘验的情况下才收取的费用。但是广东省的收费办法显然违背了立法本意,规定按照争议标的来收取处理费,没有财产争议的标的也收取300元的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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