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催生了经济网络化。
电子商务作为经济网络化的重要产物,在进入中国内地时,其发展问题就得到政府的极大重视。
早在1998年11月18日,江泽民同志在亚太经合
组织第六次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曾说过,“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企业、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是什么?
通俗地说,电子商务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络)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当企业将主要业务通过
互联网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直接相连时,其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就是电子商务。
但是,不同的组织对于电子商务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和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和
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的商业交易。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RAL):电子商务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进国际贸易的职能。
IBM公司则认为,电子商务(E-Business)概念包括三个部分: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和电子商务(E-commerce)。
电子商务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
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
同时,IBM公司还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commerce。
■电子商务的老问题
电子商务进入中国并发展了好些年头,虽已建立了中国证券交易网、中国商品订货系统、中国金融结算系统、中国民航订票系统等一批以商务为目的的电子网络或电子系统。但,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
有观察家评估,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对于电子商务的扶持仍不会是目前最首要的项目。因此,电子商务在我国遇到了许多特有的问题,主要体现为:
市场成熟化问题 任何经济形态的发展都离不开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间并不长,市场经济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市场的不成熟导致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企业成熟化问题 在我国,电子商务主要还是企业的购销行为。因此,企业在市场中是否稳健和成熟,都将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金融服务成熟化问题 电子商务的支付和结算有其独立特行的规则和方式,需要具有金融机构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监管成熟化问题 电子商务在税收、电子支付、
知识产权的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都已经成为国家监管时不得不考虑和规范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完整的法律出台,以解决其快速发展带来的弊端。
■电子商务成为救命草
如果说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发展还存在无数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近期出台的“
直销条例”,就让这个行业变得更复杂。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和传统的交易方式完全不同,因为其具有虚拟性、普遍性、全球性等特征,使得交易的双方不再需要面对面,也属于无店铺
销售的范畴。
这种“利处”让许多彷徨在直销行业边缘的企业看见了一线
曙光,他们纷纷将转型的方向和未来发展投向了电子商务。比如,本刊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修正药业”,就以“电子商务+直销”
模式悄悄潜入直销。
本来利用网络进行直销活动,并不是近年来......More↓↓↓